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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消防救援局印發《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對各類消防違法情節及具體情形、量罰幅度作出明確規定,并依據情節設置五個處罰級別:輕微、較輕、一般、較重、嚴重,為各地處罰給出基準細則。該基準將于2025年11月9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涉及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操作員行政處罰內容如下:
消防控制室
? 違法行為
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
? 法律規定
? 處罰依據
《基準》出臺背景及目的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建筑日益增多,消防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消防控制室作為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部位,其運行管理的規范與否直接關系到建筑的消防安全。
《基準》的目的在于根據不同的違法情節和具體情形,對消防行政處罰的量罰幅度作出明確規定,為各地消防救援機構提供統一的處罰基準細則,避免處罰的隨意性,確保過罰相當、寬嚴相濟,從而有效提高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減少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
消防控制室相關規定及處罰依據
根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
款、第二款規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應當由其管理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名值班人員。
然而,在現實中,部分單位為了節省成本或忽視消防安全,未能嚴格落實上述規定。對于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違法行為,《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四項明確了處罰依據,即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基準》中消防控制室及設施操作員處罰的五個級別
《基準》依據違法情節設置了五個處罰級別,分別為輕微、較輕、一般、較重、嚴重。對于消防控制室未按規定落實值班制度或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人員值班的情況,不同級別有著不同的量罰標準。
輕微情節
如果違法行為人能夠及時改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視為輕微情節。
較輕情節
對于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能夠及時改正的,可認定為較輕情節。
一般情節
當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情節不屬于輕微或較輕,且沒有其他加重或減輕情節時,可按照一般情節進行處罰。
較重情節
如果違法行為人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違法行為處于持續狀態,或者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但危害后果尚不嚴重的,可認定為較重情節。
嚴重情節
當違法行為情節惡劣,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嚴重社會影響,或者一年內因同一種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兩次以上消防行政處? ??等情況時,可認定為嚴重情節。
案例分析
在《基準》出臺前,各地對于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設施操作員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并不統一,導致了執法尺度的差異。而《基準》的出臺,為類似案例的處理提供了明確的依據。
例如,2025年8月25日,在周口某小區,物業經理指派無證人員值守消防控制室,被處行政拘留10日。這一案例充分說明了消防控制室管理不規范的嚴重性。
再如,假如有某商場,其消防控制室一直以來都是單人值班,且值班人員沒有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基準》實施的影響
《基準》的實施,對于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設施操作員的管理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一方面,對于社會單位來說,《基準》的出臺將促使其更加重視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落實值班制度,安排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
另一方面,對于消防救援機構來說,《基準》為其執法提供了明確的依據和標準,使得執法更加規范、公正、透明。
同時,《基準》的實施也將有助于提高消防救援機構的執法公信力,增強社會對消防執法工作的認可度。
此外,《基準》的實施對于消防設施操作員行業也將產生積極的影響。它將進一步提高消防設施操作員的職業門檻和社會地位,促使更多的人重視消防設施操作員的職業資格培訓和考試,從而提高整個行業的從業人員素質。
結語
《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出臺,是
消防救援局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消防行政處罰行為的重要舉措。其中關于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設施操作員的行政處罰規定,為各地消防救援機構提供了具體的執法尺度和標準,對于保障建筑消防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基準》的正式施行,各地消防救援機構將嚴格按照規定對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設施操作員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社會單位和相關從業人員應充分認識到《基準》的重要性,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加強消防控制室的管理,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共同為維護社會消防安全穩定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