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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二、適用范圍:依法需辦理消防驗收的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等建筑工程
三、事項審查類型:前審后批
四、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
五、受理機構:錦州市政務服務中心(服務電話0416-2601821)。
六、決定機構:錦州市消防局
七、數量限制:無限制
八、申請條件:
1.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等建筑工程已經依法取得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意見書,并按照審核合格的消防設計文件施工完畢;
2.施工、監理、檢測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
3.竣工驗收圖紙與消防設計圖紙一致,加蓋竣工驗收章,并按照要求由相關工程技術人員簽字;
4.建筑的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筑構造、安全疏散、消防給水、消防電源及配電、消防設施等的施工符合 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5.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 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有關管理規定;
九、禁止性要求:不符合上述第八條相關內容的
十、申請材料目錄: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單位公章、法人名章)、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法人對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圖紙(由施工單位加蓋竣工圖章裝訂成冊大小A4);隱藏工程記錄
4.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復印件;
5.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包括消防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槍、水帶、接口、防火門、防火卷簾、自動消防設施各組件等;
6.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 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7.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8.施工、監理、檢測單位的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及相關施工人員、監理人員、檢測人員的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需加蓋各單位公章及建設單位公章);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十一、辦理基本流程:受理—現場檢查—決定
十二、辦結時限: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15工作日
十三、收費依據:不收費
十四、結果送達:承諾時限內辦結通知申請人領取
十五、監督投訴渠道:投訴電話:0416-3582216
十六、辦公地址:錦州市太和區市府路2號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6:30
十七、相關申請材料示范文本、常見解答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工程名稱 圖書教學綜合樓
建設單位遼寧XX職業技術學院(印章)
填表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制
建設單位 | 遼寧XX職業技術學院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 XXX | 聯系電話 | XXXX | ||||||||||||||
工程名稱 | 圖書教學綜合樓 | 聯系人 | XXX | 聯系電話 | XXXX | ||||||||||||||
工程地址 | 錦州市凌河區XX里XX號 | 使用性質 | 建筑總面積大于2500平方米的大學教學樓 | ||||||||||||||||
類 別 | ˇ新建 □擴建 □改建(□裝修 □建筑保溫 □改變用途) |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文號 | 錦公消審[2012]XX號 | 審核日期 | X年X月X日 | ||||||||||||||||
單位類別 | 單位名稱 | 資質等級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設計單位 | XX設計院 | 甲級 | XX | XX | XXX | ||||||||||||||
施工單位 | XX建筑公司 | 一級 | XX | XX | XXX | ||||||||||||||
監理單位 | XX監理公司 | 乙級 | XX | XX | XXX | ||||||||||||||
單體建筑名稱 | 結構類型 | 耐火等級 | 層 數 | 建筑高度 (m) | 占地面積 (m2) | 建筑面積(m2)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圖書教學綜合樓 | 框架 | 二級 | 六層 | 無 | 23.65 | 16068 | 無 | ||||||||||||
儲罐 | 設置位置 | 總容量(m3) | |||||||||||||||||
設置型式 | 浮頂罐(□外 □內) □固定頂罐 □臥式罐 球形罐(□液體 □氣體) 可燃氣體儲罐(□干式 □濕式) □其他 | ||||||||||||||||||
儲存形式 |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 儲存物質名稱 | |||||||||||||||||
堆場 | 儲 量 | 儲存物質名稱 | |||||||||||||||||
□建筑保溫 | 材料類別 | ˇA □B1 □B2 | 保溫層數 | 1-6 | |||||||||||||||
使用性質 | 建筑總面積大于2500平方米的大學教學樓 | 原有用途 | 新建 | ||||||||||||||||
□裝修工程 | 裝修部位 | □頂棚 □墻面 □地面 □隔斷 □固定家具 □裝飾織物 □其他 | |||||||||||||||||
裝修面積(m2) | 裝修層數 | ||||||||||||||||||
使用性質 | 原有用途 | ||||||||||||||||||
竣 工 驗 收 情 況 | |||||||||||||||||||
驗收內容 | 驗收情況 | 驗收內容 | 驗收情況 | ||||||||||||||||
□建筑類別 | □室內消火栓系統 | ||||||||||||||||||
□總平面布局 |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 ||||||||||||||||||
□平面布置 | □其他滅火設施 | ||||||||||||||||||
□消防水源 | □防煙排煙系統 | ||||||||||||||||||
□消防電源 | □安全疏散 | ||||||||||||||||||
□裝修防火 | □防煙分區 | ||||||||||||||||||
□建筑保溫 | □消防電梯 | ||||||||||||||||||
□防火分區 | □防爆 | ||||||||||||||||||
□室外消火栓系統 | □滅火器 | ||||||||||||||||||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 □其他: | ||||||||||||||||||
設計單位確認: (設計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 施工單位確認: (施工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 ||||||||||||||||||
監理單位確認: (監理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 建設單位確認: (建設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 ||||||||||||||||||
同時提交的材料: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數量: 份(大寫); □3.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溫材料)、裝修材料符合 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數量: 份(大寫); □5.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7.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 |||||||||||||||||||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 |||||||||||||||||||
說 明
1.此表由建設單位填寫并加蓋印章,沒有單位印章的,應由其負責人簽名。填表前請仔細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確知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2.建設單位應如實填寫各項內容,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不得虛構、偽造或編造事實,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3.填寫應使用鋼筆和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墨水或打印,字跡清楚,文面整潔,不得涂改。
4.表格設定的欄目,應逐項填寫;不需填寫的,應劃去。建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必須填寫。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選擇,在選中內容前的“□”內畫√。
6.提交的材料請使用國際標準A4型紙打印、復印或按照A4型紙的規格裝訂,其中“證明文件”、“合格證”均為復印件,經申請人簽名確認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受理人員現場核對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
7.申報建設工程局部驗收的,應在“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中說明有關情況。
消防驗收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