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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疏散及照明指示系統的維護保養

疏散及照明指示系統的消防設施維保:
1. 每3個月進行一次備用電池亮燈(半個小時),使電池放電后再充電,延長電池壽命;
2. 檢查出口指示燈玻璃面板有無劃傷或破裂現象;
3. 出口指示燈電源指示燈是否亮,如不亮,應立即修理;
4. 檢查出口指示燈安裝是否牢固;
5.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que陷取下來進行修復,再裝回原位;
6. 燈箱外殼及面板擦抹干凈。
滅火器的維護保養:
1. 滅火器應設置在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得受到烈日的曝曬,不得接近熱源或受劇烈振動。
2. 滅火器懸掛地點的環境溫度為-10℃~55℃。
3. 滅火器設置地點應位置明顯,便于取用,并且不影響an全疏散,推車式滅火器與其保護對象之間的通道應暢通無阻。
4. 對滅火器要經常進行檢查,檢查內容為:
①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②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檢查后要重新灌裝);
③零部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變形、銹蝕、損壞);
④可見部位防腐層是否完好(輕度脫落要及時補好,明顯腐蝕應送專業部門維修及進行耐壓試驗);
⑤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必須按規定再行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5. 按時進行定期檢查、保養:每一季度檢查一次噴嘴和噴射管有否堵塞、腐蝕損壞,剛性連接式噴筒是否能將其軸線回轉,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機構是否靈活,有否檢驗標志。檢查完后在滅火器檢查卡上簽字。
6. 滅火器由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公司進行灌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