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18751140119
養老機構消防問題一直是主管部門和養老機構經營者十分關注的熱點話題。今天,我們從民政部官網的留言咨詢版塊里,挑選出關于養老機構消防的10個典型問題及答復,供大家參考借鑒:
-01-利用醫院閑置樓層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消防設施需不需要再次驗收?
咨詢:您好,我是一家二級非政府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負責人。我們醫院于2020年1月份建設完成了一棟24層的住院大樓,整體通過了住建局的消防驗收,有19層為醫療病區,閑置5層(裝修完畢、設施齊全),每年都有數次消防檢查,也一直有專業消防維保公司。疫情結束后,根據 衛生健康委、民政部等出臺《關于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老齡發〔2019〕17號)文件精神,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利用閑置樓層增加養老服務職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得到答復是消防需要住建局重新驗收,住建局組織了專家組過來,意見是大樓至今沒有改擴建或變更用途,不需要重新驗收,目前工作推進不下去。特咨詢:利用在用醫療建筑閑置樓層申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消防設施需不需要再次驗收?謝謝!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答復:
根據 衛生健康委等12個部門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衛老齡發〔2019〕60號),醫療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
2018年,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且2022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了新的《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變更設施用途是否需要重新進行消防審驗請咨詢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02-養老院自動滅火(噴淋)問題
咨詢:養老院建成于2012年,全部為平房,通過了消防部門驗收,取得了消防審驗手續。現養老院無自動滅火(噴淋)設施,必須加裝自動噴淋設備嗎?有無具體規定。謝謝!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答復:
您好,養老機構建筑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進行消防審驗或備案。關于通過審驗的建筑是否需要按照最新標準配備改造消防設施設備,請咨詢當地住房城鄉建設和消防部門。
-03-養老機構沒有二消可以備案嗎?
咨詢:配套公建新建養老機構消防建設驗收已有(俗稱一消),此公建后期裝修沒有只是進行了吊頂和內部裝飾,沒有其他拆改,保持交房原有格局,請問這種情況還需要進行消防驗收備案審批嗎(俗稱二消),住建部門意見是未進行拆改不需要,那么沒有二消是否可以備案,并在金民工程系統進行備案領取相應補貼。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答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養老機構登記后即可開展服務活動,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娥B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民政部門收到養老機構備案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備案回執;材料不齊全的,應當指導養老機構補正”;第三十六條規定“民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養老機構存在應當由其他部門查處的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通報有關部門處理”。因此,根據現行法律法規,養老機構備案不以消防審驗為前置條件。養老機構備案材料齊全后即可完成備案。民政部門在事中事后監管中發現存在消防安全等問題,將依法依規通報相關部門進行處理。養老機構領取有關補貼的規定請咨詢當地民政部門。養老機構通過消防審驗后再次裝修是否需要重新進行消防審驗請咨詢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04-利用住宅開設養老服務場所消防和食品應滿足什么條件?
咨詢:利用住宅、租賃房屋、自建住宅等開展養老服務應滿足什么樣的消防條件?是否可以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對于此類型機構是否可以適當降低消防標準。如面積在100平左右的是否可以不安裝滅火噴淋系統或者是需要安置噴淋、煙感報警器等。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答復:
利用住宅開設養老服務場所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建筑防火通用規范》等有關法規、消防安全相關 標準和行業標準。關于利用住宅開設養老服務場所是否可以降低消防標準,對100平米左右的是否可以不安裝噴淋、煙感報警等裝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四條明確了需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特殊建設工作情形;除此之外的其他建設工程,應按照《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執行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制度。具體請咨詢住房和城鄉建設和消防部門。關于是否可以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具體請咨詢當地市場監管部門。
-05-300平方米以下的養老機構需要消防審驗嗎?
咨詢:《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發〔2017〕25號)中提出,1998年9月以前建設使用,且未發生改、擴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的,不需要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手續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資30萬元以下的養老機構、設施,不需要辦理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其他養老機構依法辦理消防審驗或備案手續?!督ㄔO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四條明確了需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特殊建設工作情形;除此之外的其他建設工程,應按照《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執行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制度。那么《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還有效嗎?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答復:
《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仍有效。對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具體條文的解釋說明,建議咨詢有權部門。
-06-養老院老人房間窗戶可否安裝防盜網?
咨詢:養老院老人房間窗戶是否可以安裝防盜網,有無具體的規定?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答復:
《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2021中7.5.2 i)規定,“建筑每層外墻的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柵欄,確需設置時,應能從內部易于開啟”。
-07-養老院消防驗收政策咨詢
咨詢:1、民政部等13部委印發的《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發[2017]25號規定“取消部分機構的消防審驗手續。1998年9月以前建設使用,且未發生改、擴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的,不需要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手續;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資30萬元以下的養老機構、設施,不需要辦理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其他養老機構依法辦理消防審驗或備案手續”。目前此文是否還有效?如有效,住建部2020年印發《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51號令第十四條:總建筑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為消防必須驗收,對其他建設工程實行消防備案抽查,上述兩個文件那個有效?2、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利用村民自建房開辦養老機構,住建部門明確不在消防驗收范圍內,如何解決消防審驗問題?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答復:
《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發〔2017〕25號)仍有效。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具體請咨詢住房和城鄉建筑主管部門。
-08-養老機構外窗可否安裝限位器?
咨詢:失智老人入住養老院,養老院提供房間窗戶僅有一層紗窗作為安全防護,外窗可以完全打開,請問,現行養老機構設施中外窗是否安裝限位器,打開幅度是否有相應標準,是否有相關 強制標準規范養老院提供設施設備的安全性,請提供相關文件,謝謝。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答復: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 55037-2022)、《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GB 38600-2019)兩項 強制標準以及《民政部 消防救援局印發<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民發〔2023〕37號)規定,建筑每層外墻的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柵欄,確需設置時,應能從內部易于開啟。目前, 層面對建筑物室外門窗開啟方向、限位器及開啟幅度未出臺強制性標準。具體標準文本請在 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官網和民政部官網查詢下載。
-09-新建養老機構使用第三方機構消防驗收是否認可?
咨詢:利用原閑置樓房改建醫養結合機構,由于歷史遺留問題該樓房未辦理房權證,經第三方安全鑒定樓房結構安全合格,現有屬地街道辦出具產權證明,建成后聘請第三方進行消防評估驗收是否認可?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答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建設工程消防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薄娥B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開展服務活動。”
-10-養老機構備案是否必須提供消防合規證明?
咨詢:民辦盈利養老機構已經在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成功,在民政局辦理備案,需要提供哪些資料,是否必須提供消防合規證明?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答復: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了,“養老機構辦理備案,應當向民政部門提交備案申請書、養老機構登記證書、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要求的承諾書等材料,并對真實性負責。”
該辦法第四條明確了,“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開展服務活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