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和規范生物調和燃料油使用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確保使用場所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法律和技術標準,結合我市生物調和燃料油使用場所消防安全實際,市消防救援總隊起草了《生物調和燃料油使用場所消防安全檢查要點(試行)》,現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建議。請各有關單位于12月21日前,將意見建議反饋至互聯網郵箱bjsfhb@126.com.
附件:
生物調和燃料油使用場所消防安全檢查要點(試行)
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 2022年12月8日
生物調和燃料油使用場所消防安全
檢查要點(試行)
為進一步明確和規范生物調和燃料油使用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確保使用場所消防安全,制定本檢查要點。
一、適用范圍
1.本要點適用于用郵箱(罐)進行儲存,用管道進行傳輸,在餐飲的廚房由專用灶具使用的場所。
2.高層建筑(設置在高層住宅建筑的商業服務網點除外)、文物古建、醫療機構、養老機構設置的餐飲場所不得使用生物調和燃料油。
二、查產品
3.查生物調和燃料油、油箱(罐)、導油管、灶具應具質量檢驗、產品合格證等質量檢驗(檢測)證明文件。
4.油箱(罐)材質應具有密封、抗沖擊、耐高溫、耐腐蝕性能,宜選用雙層不銹鋼材質。
5.導油管應具有密封、抗沖擊、耐高溫、耐腐蝕性能,宜選用鋁塑復合管或鋼質產品。
三、查場所設置
6.油箱(罐)宜設置在室外,容量不應大于1m3,并應設置明顯標識;當確有困難需設置在室內時,應設置在獨立房間內,房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防火隔墻和1.5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隔墻上的門、窗應采用甲級防火門、窗。
7.油箱(罐)下方應設置能夠儲存油箱全部油量的儲油槽或儲油池,儲油間門口宜設置漫坡或門檻。
8.油箱(罐)應設置通氣管;儲油間宜設置通風窗口或設施。
9.油箱(罐)的出液口處或其他便于操作的位置設置手動切斷閥,宜設有自動切斷閥。對于公共建筑中營業面積大于500㎡的餐飲場所,導油管上應設置手動和自動切斷閥。
10.導油管不應設置在樓梯間;不應穿過防火墻、變形縫、通風機房、通風管道,且不應緊貼通風管道的外壁敷設;確需穿過變形縫時,應在穿過處加設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變形措施,并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1.導油管不應與電線線路、燃氣管線貼臨敷設;貼地敷設時,不應敷設在走道上。
12.導油管應設置區別于其他管道的明顯標志,并應標明液體流向。
13.使用場所應按照國際和北京市相關技術規范設置消防設施、器材。
14.使用灶具周邊要配置干粉、泡沫滅火器以及滅火毯;儲油間內或室外油箱(罐)周邊應配置干粉、泡沫滅火器以及2立方干沙。
四、查安全管理
15.使用單位應建立生物調和燃料油安全使用操作規程,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16.設置在室外的油箱(罐)周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設置在室內的儲油間內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17.嚴禁在營業時間及灶具使用期間添加生物調和燃料油;油箱(罐)周邊禁止動火動焊等明火作業。
18.添加生物調和燃料油前清理周邊可燃雜物;添加油料時,應停止供油動火,并設置專人攜帶滅火器等簡易消防器材進行看護。
19.添加生物調和燃料油時應觀察油料液面,防止油品溢流,嚴禁擅自離開灌裝區,加灌完畢后應將現場清理干凈。
20.使用單位應建立每日營業結束后關閥斷油制度,并留有工作記錄;并應定期對油箱(罐)、導油管、灶具及其電氣線路進行巡檢和維護,及時維修整改存在的油料滲透、導油管、電氣線路破損等問題。
21.使用單位應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演練,確保員工掌握生物調和燃料油的火災危險性和應急處置措施。
22.使用場所的消防設施、器材應配備齊全、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